全本吉屋出租文字上演:點亮我的燭光-Light My Candle

Lightmycandle

Roger把門打開問道:有什麼事情嗎?Mimi走進來,手上拿著蠟燭,因為她家也停電,想來要根火柴什麼的。
Mimi:有打火機嗎?
Roger:我好像知道你....你是....你在發抖?
Mimi:還好啦。他們把我的暖氣關了。你可以幫我點蠟燭嗎?...你在看什麼?
Roger:沒...沒什麼。你的頭髮在月光下,讓我覺得好熟悉....

Roger幫Mimi點亮她手中的蠟燭,Mimi轉身要走,步伐卻有點踉蹌。

Roger:你可以嗎?
Mimi:(苦笑)今天沒吃什麼東西。但至少房間已經停止旋轉了。<Roger直瞪著Mimi。>怎樣?
Roger:沒什麼。你的笑容讓我想起一個人。
Mimi:我是大眾臉吧。你想起誰?
Roger:她死了。她的名字是April。

Mimi不小心又將點亮的蠟燭給弄熄了。

Mimi:又熄了。抱歉關於你朋友的遭遇。你可以幫我再點一次嗎?

Roger幫Mimi把蠟燭點了,兩個人的動作都有點不自然。Roger不小心把蠟油滴到Mimi的手上。

Mimi:喔~是蠟~我喜歡它滴在.....
Roger:手指間吧(急忙打斷)。那就晚安了。

Mimi出去,沒多久Roger又聽到敲門聲。

Roger:又熄了嗎?
Mimi:沒有,可是我的錢好像掉在你這裡。
Roger:我知道我一定在哪裡看過你。蠟燭又熄了。
Mimi:奇怪,我明明記得在剛進來的時候還在的,有在地板上嗎?
Roger:地板?

Mimi趴在地板上找她帶來的藥,正好頭轉過去看到站在她背後的Roger正在盯著她看。

Mimi:大家都說我的屁股是十四街最美的,你說勒?
Roger:(笑)什麼?
Mimi:你又在盯著我看了。
Roger:喔,對不起,你的確很美,我說,你真的看來很面熟。
Mimi:很像你死去的女朋友?
Roger:你笑起來的時候很像,但是我真的確定在哪裡看過你。
Mimi:你有沒有去過貓爪俱樂部?我在那裡跳舞,幫我找一下拉。
Roger:對!!他們不是都會把妳綁起來....
Mimi:為了生計啊。
Roger:妳沒戴上手銬難怪我看不出來。
Mimi:我們可以把蠟燭點亮嗎?

Roger再度點亮蠟燭。

Roger:妳可以把那些不好的事情暫時忘記,妳看起來好像只有十六歲?
Mimi:我已經十九了,但是我看起來應該比較老,看來我出生就註定要當個壞小孩了。
Roger:我以前也是個壞小孩,還有,我先前也像妳一樣這樣發抖。
Mimi:我說了我沒有暖氣。我感冒了。但是我現在感覺好一點勒。
Roger:我以前也是個垃圾...啊啊.....(自言自語;好像在那....)

Roger找到她的藥。

Mimi:那是什麼?
Roger:喔,是糖果的包裝紙。

Roger偷偷地把Mimi的藥放到自己褲子後面的口袋裡面,然後故意把蠟燭吹熄。

Mimi:妳幹嘛啊!?又熄了!
Roger:完了,我已經沒有火柴了。
Mimi:還好有月光,等一下我們就看得比較清楚了。
Roger:那好像不是月光,我聽說Spike Lee在樓下拍片。
Mimi:真討厭。

Mimi把自己的手放到Roger的手上,還假裝是不小心的。

Roger:妳的手好冷。
Mimi:你也是。你的手好大,好像我爸爸的手。想跳舞嗎?
Roger:跟你?
Mimi:沒有,跟我爸。
Roger:(笑)我叫Roger。
Mimi:大家都叫我Mimi。

兩個人接近到幾乎可以接吻,此時Mimi把手伸到Roger的褲子口袋,把藥掏出來,然後作勢性感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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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吉屋出租電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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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拿手拿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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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用的皮包款式其實不多,尤其相對於多采多姿的女用包更是相形之下單調很多。主要以功能性為訴求,其次才會考慮到包包的外觀。年輕人通常就是以背包為主流,大大的可以塞下所有的東西,最近因為PORTER入駐,開始也滿流行很大的側肩背購物袋。其實我覺得男生真的要不就是背個大包包,無論是什麼款式,要不,就不要帶,隨身帶個皮夾也就罷了,千萬不要拿那種所謂的手拿包。

手拿包其實是亞洲一項很奇怪的設計。基本上這種手拿包開始應該是用來當作旅行盥洗袋,方便將一些盥洗用具分門別類放到盥洗袋內,避免弄濕或者弄髒。因為不能太大,又要因應牙刷之類的長柄用具,因此就發展成長條狀的設計。不知道為什麼後來開始有人出門就只拿這樣的包包,夾在腋下,還自以為瀟灑。無論就外觀,還是功能性(拿來拿去很容易忘記,又必須一手拿著,不像其他只要背在身上就可以。),都相當不對。

以前唸書的時候經過總統府,總會看到那些自以為穿便衣的便衣,每個人的標準裝束就是絲質白襯衫,黑色飄飄西裝褲,擦的閃亮的塑膠質皮鞋,然後腋下還是手上拿著一個手拿包,裡面要不就是裝著黑金剛方便通訊,要不聽說就是裝手槍。車上的女學生經過總是不住批評。不過如果出門必須要帶黑金剛和手槍的男人,手拿包是比較方便拉,如果你不需要,就拜託不要再拿手拿包了,多謝。


古典英式寫信工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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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Gentlemans Eemporium

記得大學參加服務性社團擔任幹部,任期屆滿都有送舊的儀式。當時學長姐送給我們的卡片就用了蠟封,並且封面都用古典的英文字書寫我們的英文姓名,整個的感覺都質感非常,後來甚至想去買一組來自己玩玩看,甚至練習用沾水筆來寫英文字。不過都因為其他雜事而耽擱下來,但是在心裡還是沒有忘記這個有趣的想法。

Gentlemans Eemporium網站上看到完整的工具,這個古典英式寫信工具組 包括了六種顏色的墨水:紅葡萄酒、綠色、 煙草色、 褐色(深、淺)、深藍色,八個可替換的鴨嘴筆頭,兩枝木頭與一枝玻璃筆身,一枝銀色的蠟條與紅色的蠟粒,三種包括象徵希望、信念、百合徽章的封印章,封印蠟的湯匙與燃燒器。讓你可以優雅的寫好信件之後,放入專屬的信封,再選擇不同涵義的銀色或是紅色蠟配合不同的封印章來表達在字裡行間無法直接陳述的心情與祝福。

當然在這之前請先練好你的英文。古典英式寫信工具組要價美金八十四元。